按照《2016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现取消职位: 0401017、0401018、0401025。核减职位:0401022职位计划招聘数由2名核减至1名、0401023职位计划招聘数由2名核减至1名。
请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3: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
特此公告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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