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关于2011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042 次 日期:2011-11-18 09: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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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遂宁市卫生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 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取得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口腔医学、护理学、医疗器械工程、医学检验等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本次招聘的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遂宁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验证和报考信息录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4日—11月25日(9:00-17: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中央商务区新世纪百货三楼)。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此要求填写)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报考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 12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遂宁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7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人。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遂宁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对考生进行本专业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专业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开考比例不作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所占权重

专业理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专业理论笔试

1.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即为报考者所报考专业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日期:2011年12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2.面试日期:2011年12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76号)领取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3.注意事项: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4.面试成绩: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与专业理论考试成绩一同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csn.gov.cn/)上公示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理论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考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聘用计划,依据考生成绩,按考试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按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由遂宁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统一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遂宁市卫生局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遂宁市卫生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遂宁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和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遂宁市卫生局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25-586313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遂宁市卫生局监察室0825-265502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遂宁市卫生局审查并报遂宁市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后,再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占用该单位事业编制,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所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1.考核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4.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866013  0825-265502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经费渠道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学历 专 业 年 龄 其他条件
B01 遂宁市 中心医院 差额拨款 11 专业技 术岗位 面向全国 1.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取得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口腔医学、护理学、医疗器械工程、医学检验等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35周岁以下;取得麻醉学等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30周岁以下。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内科培训合格
B02 10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外科培训合格
B03 2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妇产科培训合格
B04 2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神经内科培训合格
B05 1 临床医学 (医学心理 学方向)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精神科培训合格
B06 2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急诊科培训合格
B07 2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方向)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眼科培训合格
B08 1 临床医学(眼耳鼻喉科学方向)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耳鼻咽喉科培训合格
B09 1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麻醉科培训合格
B10 2 临床医学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学影像科培训合格
B11 4 医学检验 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学检验科培训合格
B12 9 护理学 取得国家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35周岁以下;取得麻醉学等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30周岁以下。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B13 遂宁市 中医院 差额拨款 1 医学影像  
B14 2 麻醉学  
B15 3 护理学  
B16 2 医学检验学  
B17 2 临床医学 (超声诊断方向)  
B18 1 医疗器械工程专业  
B19 遂宁市第 一人民医院 2 医学影像学专业  
B20 1 麻醉学  
B21 2 医学检验  
B22 2 口腔医学  
B23 遂宁市  中心血站 1 医学检验    

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1年遂宁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11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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