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边州报送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通知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28 次 日期:2016-05-03 08:46:2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延边州报送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州直各部门(单位):

为满足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好的干部队伍,引领和带动全州脱贫攻坚、服务业发展攻坚、开发开放攻坚和推进项目建设的深入实施,根据《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州组联发〔2016〕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报送遴选(选聘)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聘)主体、职位和范围

(一)遴选(选聘)主体:有遴选(选聘)意向且有空编空岗的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遴选(选聘)职位: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工作岗位。

(三)遴选(选聘)范围:州内县市及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州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其中,机关遴选范围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选聘范围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送程序

州直部门(单位)须填写《2016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此表可在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和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yb.lss.gov.cn)下载。表格须经本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编制后,于2016年5月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至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无主管部门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位、岗位职能及职责设置资格条件,遵循“科学、合理、适当”的原则,除特殊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应适当放宽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其中,需设置专业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报送表格,表格一经上报确定,不得修改。

联系方式: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516395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 287903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879039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2016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吉林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