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规则:
一、考生考试必用品(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统一发放,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包括手机、手表、钥匙、饰品等)进入考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前1小时,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室,再次进行安检,完成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三、本次考试将对各位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和3-5秒的个人影像采集,考生必须无条件配合。
四、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方能交卷出场。
五、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开考后,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将使用无线电信号探测器进行全程监测。
六、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 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按照题本或试卷的“答题要求”规范作答。
九、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一、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二、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规定》。
十三、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是“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友情提醒:因西昌至布拖县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考试。
布拖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