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甬卫发[2016]38号文件通知 ,经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县林建宇等84位同志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附件: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nbxsrc.com/?act=Art&id=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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