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试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室。
2.应试者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3.考生只能携带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必要文具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书籍及其他工具进入考室;已带入考室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不服从者按作弊处理。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考生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室续考。
5.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缺损、错印、字迹不清等情况,若发现试卷错误应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
6.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按要求填写的试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7.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卷后,考生退离考室,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室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室。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卷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顶替及其他作弊形为。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9.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所在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
10.笔试准考证上所有信息不得修改,未经许可擅自修改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