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贸促会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和会支部研究等程序,确定田家炘为市贸促会拟试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6年5月6日—2015年5月12日)。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广安市贸促会办公室书面或电话反映。
市贸促会办公室电话:0826-2341476。
广安市贸促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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