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简章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825 次 日期:2016-05-06 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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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简章发布时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等次;

3、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5、性别为男性;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7、具有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管理工作经历,具备安装、调试、维护计算机网路硬件设备、通信线路,安装、配置和维护网络服务器和网络终端系统,安装、维护计算机操作系统的能力,能够处理Windows运行时出现的一些常见错误,排除一些基本硬件故障所带来的问题,保证网络稳定、安全的运行。

8、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限已满,单位同意报考;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经常性加班,适应侦查办案活动高强度工作。

10、同意在我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有公检法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1、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4日,将报名表、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的复印件邮递至我院。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考试:以检察技术工作知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闭卷笔试和面试。

4、考察 :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等。

5、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6、选调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2、联系办法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210031 联系人:高燕 电话:025-58499269 传 真:025-58868871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4日

附: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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