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2016年诚聘二级学院院长/专业负责人/退休教授及副教授启事
来源:厦门工学院网 阅读:921 次 日期:2016-05-07 1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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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介绍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美丽海滨城市厦门市,海、陆、空交通十分便利。

学校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成园林式、生态型、数字化校园。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古朴厚重,环境优美宁静,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办学条件十分完善,具有十分浓厚的人文氛围。

学校目前设有机械与材料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八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开设26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范围招生。

学校十分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多年来建成一支高、精、专师资团队。高薪聘请国内外优秀学者、教授、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海归人士来校任教任职。现有专任教师4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4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30人。

学校以增强应用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创新教育教学手段为引领,强化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训练,导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引入翻转课堂、MOOCs等现代教育手段,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受社会、企业青睐。每年的就业率达到97%以上。

学校与省内外大型名企开展教学和科研的深度合作。与中国移动、中国通信、厦门厦华、厦门厦工、上海杰盛通信、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软国际等公司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校内外教学联通互动,学以致用,实现产、学、研的相结合。

学校广泛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与西安交通大学、华侨大学、台湾元智大学、加拿大威尔弗雷德·劳里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高位嫁接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

学校秉持“明志、博学、修身、力行”的校训,开展博雅通识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育人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教导学生把立德做人摆在第一位。君子以厚德载物,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知行合一,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完善人格,实现全面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厦门工学院以发展教育、振兴中华为己任,以“百年树人,百年名校”为愿景,凝聚全校师生员工的力量,同心同德,尽心尽力,转变观念,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攀登教学科研水平新高峰。

二、招聘岗位

部门 岗 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文化与传播学院 院长 博士或具有高校教授职称 汉语言文学、古代文学、传播学等相关专业 1、具有汉语言文学、古代文学、传播学等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经历,一般不超过62周岁; 2、熟悉高校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驾驭统筹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视野开阔; 3、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深厚的人文艺术功底、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高校院系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副院长 博士或具有高校副高以上职称 电子信息、电气、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 1、具有电子信息、电气、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经历,一般不超过62周岁; 2、熟悉高校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驾驭统筹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视野开阔。3、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高校院系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商学院 院长 博士或具有高校教授职称 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1、具有经济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经历,一般不超过62周岁; 2、对学科前沿领域有前瞻性思路,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熟悉高校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驾驭统筹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视野开阔,有高校院系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院长助理 博士或具有高校、企业中级以上职称硕士 建筑与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1、具有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等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经历,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高校院系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级学院 专业负责人 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各相关专业 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市场营销、广告学、传播学、音乐表演、动画、体育学科、英语学科、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电子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

四、待遇及福利

(一)博士及副高以上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科研启动费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单位:万元) 安居费(单位:万元) 校内公寓(按建安成本租赁或购买) 其它政策
理工科 文科
第一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子女可安排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层次 50-80 15-20 15 精装三室一厅(约146平方)
第三层次 30-50 10-15 12 精装三室一厅(约131平方)
第四层次 10-30 6-10 7 精装两室一厅(约88平方)
第五层次 6-20 4-6 3 精装一室一厅(约46平方)

(二)福利

1、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职工提供租赁房或者可购买校内公寓。

5、入校后可享受校龄贡献津贴,校龄贡献津贴按100元标准计入当年每月工资,校龄津贴最高为1000元/月。

6、符合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可从页面下方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hqdxxmgxy@163.com。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联系人:于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 0592-6667522

电子邮箱:hqdxxmgxy@163.com

附件下载:《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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