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优秀学生报考暨南大学,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促使他们成为促进港澳台、居住地地区文化、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特设立暨南大学本科港澳台侨新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不超过30岁,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入学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定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注:申请人获得中国政府或其它组织奖励资助的,不再享受本奖学金。
二、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1.“联招优异生”奖学金。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总分排名前十名者,可获得奖学金5万元,总分排名第十一至五十名者,可获得奖学金2万元。
2.“香港保送优异生”奖学金。各中学中六毕业人数100人以下年级排名前两名、100~200人年级排名前五名者,可获得奖学金2万元。其他排名在本年级前10%的保送生,可获得奖学金1万元。
3.“澳门保送优异生”奖学金。各中学高三年级毕业人数250人以下文、理科总分各第一名,250~500人文、理科总分各前两名,500人以上文、理科总分各前三名者,可获得奖学金2万元。其他排名在本年级前10%的保送生,可获得奖学金1万元。
4.“香港文凭考试优异生”奖学金。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4门核心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及通识教育)及1门选修科目,均达到5分以上者,可获得奖学金10万元;4门核心科目达到5分以上者,可获得奖学金5万元。4门核心科目有一门达到5分以上者,可获得奖学金1万元。5门科目(含核心科目)总分达到20分以上者,奖励2万元。
5.“台湾学测优异生”奖学金。参加当年的台湾“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总级分达“顶标”者,可获得奖学金5万元。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生入学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奖学金,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公示。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核对公示名单,以防遗漏和差错。
以上各项奖学金,将在当年12月31日前,由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给学生。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