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报考暨南大学,我校设立“丝路奖学金”。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外国留学生或华侨学生,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年龄不超过30岁;
2.申请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申请人须已经取得暨南大学2016年秋季本科入学资格;攻读学士学位者,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定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4.申请人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中国政府奖学金或其它组织奖励资助。
二、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生类别 |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万元) | 人数(名) | 备注 |
华侨学生 | 一等奖学金 | 1.5 | 20 | 全额奖励,正常学制内每年发放 |
二等奖学金 | 1 | 60 | 入学当年发放 | |
留学生 | 一等奖学金 | 3 | 20 | 全额奖励,正常学制内每年发放 |
二等奖学金 | 2 | 65 | 入学当年发放 | |
合计 | 165名 |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寄出或直接递交至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我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每月公布一次通过审核批准的名单。
2.我校海外招生处,中国驻外使(领)馆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为申请者出具推荐信。
3.申请材料确认有效后,由暨南大学审核入学资格和奖学金获得资格,并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获得奖学金的荣誉证书。
四、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华人及其它外籍学生报名表》。
请登录报名系统lxlz.jnu.edu.cn完成网上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粘贴照片、签名。
2.《暨南大学丝路奖学金申请表》(附下载链接),一式两份。
3.华人和其他外籍学生持护照。华侨学生持中国护照和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并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以及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结束时间)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4.经公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若为非中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若为英文版本则不需)。如有国际认可的考试成绩,例如AP、IB、SAT、GCSE(包括GCEAL/AS)成绩,可一并提供。
5.汉语水平考试或英语水平成绩证书(成绩以两年内为有效)。
6.个人陈述(自我介绍)。
7.推荐信2封(用信封密封)。
8.1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尺寸要求为:3.3cm×4.8cm,背景颜色不限。
9.未满18周岁需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暨南大学如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将直接与申请者联系沟通。
五、其他
1.无论申请成功与否,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若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4.奖学金获得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保留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六、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邮编:510632
电话:86-20-85220130
传真:86-20-85221340
E-mail: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jnu.edu.cn
报名、查询网址:http://lxl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