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广燕同志为公务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5月9日—5月1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679021、0771—2619001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9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6b583772-7501-48cc-97ff-a60100968aca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一(010001008001) | 黄广燕 | 女 | 壮族 | 15101070326 | 119.4 | 69.4 | 0 | 1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