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力度,加快提升我区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能力及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环保工作公益性岗位:12名
2.文化工作公益性岗位:4名
3、统计工作公益性岗位:3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公益性工作岗位的。
(一)环保工作公益性岗位:
1、环境监察综合管理:10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部队退伍人员,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2、环境监测:2名
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监测、化学、化学分析、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文化工作公益性岗位:4名
1、图书管理:1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文化服务:3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统计工作公益性岗位:3名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经济类或管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在《江南都市报》、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网站等媒体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地址: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主楼4楼),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3、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人员数)
考试分笔试、面试,具体为:
(1)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分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分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青山湖区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17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其它事项
1、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和电话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8110198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