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经信职称办〔2016〕1号)和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16年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从江苏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 “公共服务—应用服务”栏目,“职称申报系统”下载有关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按照苏经信职办〔2016〕1号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
三、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严禁从互联网上抄袭文章,凡发现网上抄袭文章者,取消评审资格。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原始证件、文章和评审材料分别用档案袋存放。报送的材料除不需装订及有关原始证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原始材料和评审材料分别装入硬质档案材料盒,材料盒封面分别贴上原始材料目录和评审材料目录及联系电话。凡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接收。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区综合楼E楼503室)。
五、特别提示:
1、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年度半脱产继续教育平均累计每年不少于72学时,同时提供4科《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公共科目学习咨询电话:0516—85608526、83907820)。
2、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为节省时间,个人可在申报书面材料同时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3、评审材料请参阅工程师审报材料目录。
联系电话:808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