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7号)文件精神,和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学记
副组长:姜建壮、胡继业
成员: 陈飞武、闫海、查俊伟、苏磊
秘书: 栗凤英
2、招生计划
学院化学专业本年度招生计划19人。
3、录取基本条件
本学院录取分数线:
(1)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分数要求为: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基础外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复试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4、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乱”的原则,和考生考试分数、导师意向、考生志愿综合考虑的录取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关注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成绩低于学校基本分数要求、任一考试或考核环节缺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导师的招生人数分考试方式依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
5、监督工作
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电话:纪委62332307; 招生办62332484; 学院书记:62333167
6、联系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化生楼216),栗老师,电话010-62334041。
本办法由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