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7号)及《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同时强化制度监督和约束,严肃招生纪律,继续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制定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占成(主任)
副组长:刘青(主管研究生副主任),李晶(副主任)
成 员:薛庆国,包燕平,成国光,焦树强,张迎芳,赵世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冶金工程专业(080600);招生规模:24人(其中定向3人)
三、录取分数线:
1、公开招考考生: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基础外语不低于5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复试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外语(笔试)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3、不破格录取,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调剂。
四、招生导师:
博士生指导教师今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标不超过2人(不含奖励名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留学生),个人奖励指标合计不超过3人,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当年只招生1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每位导师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不超过1人。
五、录取原则及录取程序:
1、录取原则: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及学术梯队在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导师、学术梯队在人才选拔中的学术权力和责任。
按照导师分报考类别、考试方式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
2、录取程序:
博士生指导教师综合考生初试、复试、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排序),特别是对科研能力和已获学术成果的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以下其中一条不符合不予录取:成绩低于基本分数要求、考核环节缺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
经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网上公示
六、奖助学金:
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4号)文件规定执行。
博士学位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选聘办法,按照人事处规定执行。
七、监督电话:010-82375828-803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