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考点后,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所有通讯工具应自觉交由组织方代管,于面试结束后至考点传达室领取。考生8:20尚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幼教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论。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按照现场公告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对应学科组候试室(详见考点公告)。其中,小学语文组考生统一先至四(1)班教室集中,先抽取分组顺序号,再抽取面试顺序号;幼儿教育考生共用一个技能测试及面试顺序号(注意保管)。考生面试顺序抽签工作时间详见考点公告。
3.考生在候试室指定地点就座,不得高声喧哗。等候期间进出候试室须凭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4.考生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面试室准备时所需的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在试卷上书写涂画,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旁听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6.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中餐由组织方提供,一律在候试室用餐。
7.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确有要事需与外间联系,应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8.考生面试结束,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区域,在领取收存的私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9.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