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经学校“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分专业合格生源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5倍的原则,确定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入围考生652人。招生计划、入围人数和分数线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入围人数 | 入围分数 | 备注 |
建筑学 | 20 | 100 | 69.5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5 | 46 | 69.32 | |
工业工程 | 20 | 104 | 80 | 80同分6人 |
学前教育(师范) | 20 | 100 | 63.62 |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25 | 125 | 69.7 |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15 | 75 | 77.4 | |
广告学 | 20 | 102 | 80 | 80同分3人 |
具体入围名单详见下表,考生可登录温州大学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成绩已完成查询和查疑)。
入围考生均有资格填报入围专业,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测试合格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最高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5月11日17:0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7-86680800;邮箱:zs@wz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7-86598026。
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温州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考生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详情请登录:http://zs.wzu.edu.cn/Art/Art_16/Art_16_46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