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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酒泉市瓜州县招聘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的实施方案
来源:瓜州县政府信息中心 阅读:1270 次 日期:2016-05-12 09: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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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兵应急力量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民兵应急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第十七届80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中共瓜州县委办公室、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成立县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选配队员及有关人员的通知》(县委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14名(均为男性,含B照驾驶员岗位4名),其中:复退军人不少于10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瓜州县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民兵常备应急分队工作。

2. 复退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至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初中以上学历(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至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并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身高在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的15%;面部、颈部裸露部位文身或瘢痕不超过3cm;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无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癫痫等重大疾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5月10日至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3日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聘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自我现实表现材料一份(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底色均为蓝色)2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役士兵证、立功等相关证件,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另须携带本人B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再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通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

(四)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个人基本身体素质(包括:100米跑、10×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体能测试基本合格者,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以驾驶员岗位人员、其他复退军人和其他非复退军人分组按拟招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和内容:由县人武部和人社局组成面试评委小组,采取抽签确定顺序,每人演讲答辩5分钟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由个人简单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然后对面试题进行答辩,通过面试答辩来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最后面试评委组根据其演讲答辩等情况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并当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

3.面试地点: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成绩公布

最终招聘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参照新兵征集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在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情况。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成绩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以抢险救灾、协助维护社会稳定、处置反恐维稳、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等为主要职责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县人武部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使用、相关待遇等按照县委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进行,对年龄超出规定标准,不符合继续工作要求的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解除劳动合同,退出民兵常备应急分队。

此次聘用的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即年包干经费每人4万元(包干经费中含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会养老等保险),新招聘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周福德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樊敬信同志,县人武部政委王小明同志任组长,人社局局长陈玉林同志任副组长,人社局副局长魏鹏文、就业服务局局长赵延明、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温少雄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赵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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