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申请并经人社部门同意(市直公立医院自行研究决定),决定对2016年春季泉州市直事业单位(含委托招聘的市直公立医院)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取消开考的岗位
(一)因无人报考而取消开考的岗位
所有无人报考的岗位均取消开考计划,具体岗位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人数统计。
(二)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而取消开考的岗位
单位名称及代码 | 岗位名称及代码 | 招考数量 | 报名人数 | 调整结果 |
(2401)泉州市药品检验所 | (03)专技(药师) | 1 | 1 | 取消开考 |
(2010)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 (20)专技(超声科) | 1 | 2 | 取消开考 |
二、减少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单位名称及代码 | 岗位名称及代码 | 原招聘计划数 | 报名人数 | 现招聘计划数 |
(2010)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 (02)专技(药剂科) | 2 | 4 | 1 |
(2010)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 (19)专技(护理) | 4 | 2 | 1 |
(2013)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 (06)专技(麻醉) | 2 | 4 | 1 |
除上述岗位外,市直政府系统、市直公立医院、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以及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决定予以开考。
对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统一将报名费退还至其报名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内,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