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大学毕业后考入县级一所事业单位,签过凭用合同,交过五险一金,在一年试用期内辞职。但是我大学毕业时候的登记证现在还在,上面没有盖过单位的公章,但是辞职的时候有辞职表等记录在档案,档案现在在我手里。请问,我是否能以“未就过业”的身份报名曲靖市的事业单位?谢谢!
回复:你好,具体请电话咨询人社局确定。
“未就过业”指自毕业至报名之日没有正式就业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企业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未就业”包括未就过业人员和曾经正式就业后辞职的人员;“在职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企业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