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8日前往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于6月14日公布。
(5)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