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36211852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16年5月11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3&viewID=13817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张红芳 | 女 | 影像医师 | 上海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