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的第十三条录取、聘用第三款“所有录取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采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岗变薪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与正式同岗人员同等标准待遇,其保险参加企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之规定,原公告第二条人员管理“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应为“不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现特此更正,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