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5月11日至 5月18日
监督电话:61833040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人事科
2016年5月11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shskin.com/index.php?classid=3898&newsid=16941&t=show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1 | 刘小萍 | 女 | 医师 |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
2 | 张洁尘 | 女 | 医师 |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
3 | 张耀华 | 女 | 医师 |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