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通知》(鄂招办[2016]12号)文件精神,由考生本人申报,经考生毕业学校、乡(镇)村委会和公安部门、县教育部门审核,2016年我县共有201人次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280人,高校专项计划20人,地方专项计划201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于虚报、隐瞒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手段,取得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07105830583;县教育局:07105814113。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6日――8月31日。
保康县招生委员会
2016年5月
保康县2016年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bkjyj.cn/zhengwugongkai/govview.php?aid=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