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和《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报考我市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16年5月19日(周四)上午7:30;集合地点:中共海门市委党校(长江路东海中路路口)教学楼108室。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体检等费用400元,空腹。考生如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检,事后不再安排。
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咨询电话:0513-81261500、82269292
2.请下载《海门录用公务员基本信息表》,逐项如实填写,体检时一并带来。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海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http://www.hmrsrc.com/rsgg_xq.asp?id=848
中 共 海 门 市 委 组 织 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