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包小静等165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简章要求,通过扫描电邮(推荐方式)、传真、邮寄(只接收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后):
1、属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附件下载)
(3)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
(4)学生证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属国(境)外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附件下载)
(3)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
(4)学生证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学历和学位证书
(7)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经上级党委盖章复核)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
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钦州市委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6月8日前在钦州党建网(网址:http://www.gxqzdj.gov.cn)、钦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gxqzrc.com )以面试公告形式发布。
(三)如对面试职位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等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7-3688126
传真电话:0777-3688133、0777-3688126
扫描电邮接收邮箱:qzsxds@163.com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邮编:535099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钦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7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