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迁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周倩等16人已具备技工院校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李宁等2人已具备技工院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经专家组认定,马健等9人具备技工院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保证职称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市能力建设处反映。
公示时间为5月16日-5月22日。
监督电话:0527-84359006(市人社局纪检组)
0527-84353908(市人社局能力建设处)
附:
2015年宿迁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15年宿迁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http://www.jssq.hrss.gov.cn/2016/0517/1776017.html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