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27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及相关专业资格证的不得报名;
6、年龄、工作经历时间、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27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长沙市长沙县人社局/长沙县财政局2016年4月考试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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