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12号)精神,按照市特岗办要求,并经区特岗办研究,现将临渭区2016年特岗 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资审对象
报考2016年渭南市临渭区特岗教师计划招聘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特将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予以合理分布,具体安排附后)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职改办(详细地址:渭南市仓程路南段路东,教育局机关四楼)。
联系电话:0913-2669035
三、现场确认材料提供及要求:
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本人承诺部分本人签字须在现场确认合格后由本人当场亲笔填写);
2.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验证日期要求在有效验证期内);
5.已就业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渭南市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Excel电子版(见2016年渭南市特岗 公告附件二)。
(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本人承诺部分本人签字须在现场确认合格后由本人当场亲笔填写);
2.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学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校课程成绩单);
5.《渭南市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Excel电子版(见2016年渭南市特岗 公告附件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背A4纸装订)后装入档案袋。袋面注明“姓名”“招聘学科”“申报岗位”,各类复印件上考生个人必须亲笔签名。
四、有关要求
1.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络报名填报信息一致。
2.报名者如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资料与网报信息不一致者,直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号码,必须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或未能及时接听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已就业但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鉴于报考人数较大的实际,为保障全体考生的公平合法权益,公告中已明确的事项,不再通过电话解释。
7.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渭南市教育网》《临渭教育网》随时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随时关注网站动态,未按公告规定时限要求办理的,后果自负。
渭南市临渭区特岗办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