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华市浦江县教育系统招考教师体检工作通知(不含学前教育岗位)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 阅读:783 次 日期:2016-05-18 15: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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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入围体检考生:

根据《2016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和《2016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文件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地点: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6时40分前,到浦江县教育局(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76号)大门口集中。

二、参加对象: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含学前教育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对象应空腹参加。

2.带身份证。

3.体检、交通费由本人自理(约380元/人,费用于体检当日收取)。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5.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请关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纪律要求

1.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通讯工具统一关机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外界任何人联系。在体检中一经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集中回浦,如不回浦江或中途下车应书面请假说明。

4.如实填写体检承诺表,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彩照,5月25日集中时上交。

联系电话:84206560,13758910719。

浦江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体检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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