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 龄:35周岁以下;
2、文化程度: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3、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为初中学历及以上)、法律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持B1以上驾照、具有熟练铲车驾驶技术人员、文秘专业者优先;
4、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8cm以上;
5、其他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且自己及亲属无违法建筑。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 发布公告
在兴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 5月18日至25日;
2、地点: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秘书股(凤凰村委会三楼);
3、要求: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三)考试。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能三项综合成绩前6名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加分。退伍军人加2分;持B1以上驾照者加3分;两项符合加分项目,取最高一项加分。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三、工资待遇
招聘的执法协管员工资1750元/月(含养老、工伤、医疗、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本公告由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 毅
联系电话:0797-5313689、15979786220
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