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与人力资源管理局拟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接受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2、毕业2年内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地点:永州经开区人才与人力资源管理局。
三、待遇:大学生见习生生活补贴标准1130元/月。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大道总部经济大厦1411办公室,联系人:徐佳军,联系电话:0746-8222289。
五、其他条件: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人员,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与人力资源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