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规定,现就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一)报考汕头市职位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二、资格审核对象
(一)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3倍比例确定为资格审核对象;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我市将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人数扩大为招考人数的4倍。
须体能测评的职位,扩大范围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对象作为预备递补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先签订《广东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三、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一) 资格审核定于5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进行;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从广东省 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六)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须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八)须体能测评的职位,扩大范围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对象作为预备递补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先签订《广东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
上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考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
五、体能测评、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本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有更改的请主动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递补面试对象因联系不上、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审核资格。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