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就2016年我市体育系列中(初)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时间截至7月15日。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初级教练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市(区)职称部门的委托函;
2.本人最高学历证明、现任职聘书及复印件;
3.所带运动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竞赛成绩证明;
4.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6.《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7.统一制订的申报职称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份;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9.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同一版)。
(二)申报中级教练员任职资格须提供下列材料:
1.市(区)职称部门的委托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输送、成绩原始证明材料;
3.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在已取得ISSN或CN刊号的市级以上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两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可由参加市、区级学术活动的论文、交流稿代替);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须出具免试证明,免试条件参见《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文);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参加岗位培训的,因组织原因,须由市/区体育局出具证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7.最高学历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人员应符合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在完成本系统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完成2011-2015年度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四门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10.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申请报告,各市(区)体育部门须经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一份;
11.《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12.申报职称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份;
1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同一版)。
上述材料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泰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三、评审费用
初级180元、中级300元(含论文鉴定费)。参评人员请到市体育局财务室交纳相关费用,凭交费收据到市体育局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
四、需注意的问题
1.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原件另行装袋备查。
2.申报对象必须是现从事教练岗位的人员,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