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报送2016年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破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61 次 日期:2016-05-21 09: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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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今年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破格认定工作拟于8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

1.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可对照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2.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得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从外省、市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经我市相关职称部门确认后可予认可,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

4.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市职称办《关于同意试行泰州市工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批复》(泰职办字〔2005〕5号)有关规定执行(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获取)。

(三)申报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范围包括机械(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焊接)、电子(计算机及网络(硬件)、电子系统、电子自动化)、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生物化工)、轻工、纺织等五个专业。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专业工作性质选定。

(四)申报评审材料

1.网上打印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2.《泰州市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推荐意见栏盖红印)1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如按申报条件第四条(一)款第3项申报的,除提供大专专业证书外,还需提供原高中毕业证书。  

5.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证明材料。

7.2012--2015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8.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2011-2015年期间4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

9.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包括六个方面:(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含正式发表的论文);(5)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哪一条;(6)旁证材料见第几册第几页。

10.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11.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出具初步评价意见,专家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后)。

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须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各单位人事部门必须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上述报送材料除1、2项不要求装订外,其它材料须分类依次装订成册:第一分册包括3、4、5、6、7、8等五项;第二分册包括9、10、11等三项。申报材料要真实,资料要齐全,旁证材料要充分,手续要完备,装订要规范。材料袋封面要贴上送审材料目录表,并注明送审专业。

二、关于破格认定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认定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中从事机械、电子、化工、纺织、轻工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认定条件

按新修订的《泰州市工业工程系列认定工程师资格条件》(附后)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认定专业

认定专业范围包括机械(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焊接)、电子(计算机及网络(硬件)、电子系统、电子自动化)、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生物化工)、轻工、纺织等五个专业。申报何种学科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专业工作性质选定。

(四)申报认定材料

1.材料清单1份(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2.网上打印自动生成的《认定工程师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职称证书、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2011-2015年期间4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

5.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6.获奖证书;

7.法定代表人依法纳税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9.以认定条件第6条申报的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创新成果申报表》;

10.对照认定条件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须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各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必须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三、报送要求、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一)凡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自均需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诺书不要求装订,随评审、认定材料一同提交,没有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破格认定的人员均需登录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在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对应的申报类型,录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经各市(区)职称办或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推荐上报。实行人事(劳动)事务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的申报,由代理部门负责向当地职称办申报。各市(区)职称办或市业务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委托评审函和汇总花名册。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纸质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报送地点:泰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南园新村33号706室),联系电话:86606582。

(四)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认定)费按300元/人收取(包括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等)。

各部门、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宣传指导工作,及时转发文件,公开申报条件和办法,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对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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