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蔡甸区文明办/人社局招聘文明创建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阅读:1215 次 日期:2016-05-21 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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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明创建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辅助人员5名,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到区文明办从事文明创建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工作纪律;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蔡甸区户籍或夫妻一方为蔡甸区户籍,原则上按岗位就近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蔡甸区人力资源市场(蔡甸区人社局一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区文明办、区人社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合格人数必须达到招聘计划2倍以上的比例,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社会管理等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主要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应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其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按现行标准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文明办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邀请区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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