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专业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不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除因特殊情况,考试期间不得出入考场,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2、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