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各农、林、牧、渔场,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高级、中级、初级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6年度在岗人员;
(二)档案在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员。
二、申报职数控制
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仍实行总量控制。各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10%,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市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申报上一级别职称时,下一级别必须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级别,逐级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三、申报条件要求
各专业各级别职称申报条件以省职改办相关文件为依据,已修订评审条件的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试行,试行中对申报评审条件条款不清楚、不明确的,以省职改办的解释为准。
四、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
(一)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要求
2016年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考试(测试)的范围、对象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我省规定的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继续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并报市职改部门审批。
申报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水平能力测试仍实行评前面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6年不再进行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原培训合格证仍然有效。今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允许先参加2016年度职称评审,待明年政策明确后,按新政策执行,此规定只在2017年有效。
(二)免试、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及申报材料的受理
为减化程序,优化服务,今年所有职称申报的免试(含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由市职改办公室审核后,报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预审时集中复核。
按转评或转评晋升的要求,申报者同一年内不得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国家明确规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中级职称的专业,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同级转评,应按要求通过国家资格考试。
(三)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仍按去年规则进行,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待国家方案批下来后,再进行安排。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
1、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委托代理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申报方法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帐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中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2、逐级审核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
凡高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高评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三)申报材料
1、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版《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个人申报手册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版《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2份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
(7)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申报职称时,全国人社部门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长期有效,省级人社部门2004年4月16日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申报相应级别时有效, 2014年及以后取得的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
(8)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需填写《仙桃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综合考察推荐表》(附表1);
(9)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2)个人业务总结1份。
2、下列有关人员另需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件(证)和确认本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社保的证明。
(3)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
3、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各评委会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需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六、时间安排
1、教育、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前,其他各系列各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以各高评办通知时间为准。
2、中、初级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参评的所有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以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准。申报高级相关表格需使用2016版“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定”下载中心下载)录入、打印。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1、仙桃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综合考察推荐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