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全面放开“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优化儿科和产科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市妇幼保健院产儿科医师紧缺问题。根据瑞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瑞办发[2015]23号)精神,我院拟在编办核定的临聘人员指导数范围内面向全国常年自主公开招聘31名儿科和妇产科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办法
1、本科毕业生报名满3名后一周内进行“三选一”笔试和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2、硕士以上毕业生(含获“住院医师规培证”者)报名后一周内进行“一选一”面试和临床技能操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全日制医学类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妇产科医师 | 10人 | 1、临床医学(含妇产科方向) 2、中西医结合硕士以上(有从事妇产科经历限招2人) | 本科或研究生 |
妇幼保健医师 | 3人 | 1、临床医学(含眼耳鼻咽喉方向) 2、口腔医学 3、妇幼保健医学 4、妇幼卫生 | 本科或研究生 |
麻醉医师 | 2人 | 临床医学麻醉方向 | 本科或研究生 |
儿科医师(含儿外方向) | 10人 | 1、临床医学(含儿科方向) 2、中西医结合专业要求硕士以上(有从事儿科经历限招2人) | 本科或研究生 |
乳腺科医师 | 2人 | 1、临床医学 2、中西医结合硕士以上(有从事妇产科、外科或肿瘤等经历限招1人) | 本科或研究生 |
B超医师 | 2人 | 1、临床医学(含医学影像方向) 2、中西医结合要求硕士以上(有从事B超、妇产科、外科或儿科等经历限招1人) | 本科或研究生 |
中医妇科医师 | 1人 | 中医学(中医妇科方向) | 研究生 |
信息管理 | 1人 | 卫生信息技术与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愿者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婚姻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7年8月31日到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如实填写《市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联系电话:0797—2522178,联系人:钟佳霖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临床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技能操作分数各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
2、临床技能操作内容:临床基本技能和相关临床专业操作技能;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后一周内,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九楼会议室;
4、凡技能操作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天公示。公示时间:公开考试或考核合格后一天内;公示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一楼门诊大厅。
(六)聘用
1、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名单报卫计委、人社局备案、编委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再等额递补,特殊情况进行协商。
四、人员待遇
1、本科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前3个月内工资2260元/月(含中餐补助),第四个月起工资2660元/月(含中餐补助);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工资3260元/月(含中餐补助)。工作满一年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相应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工资福利等不低于70000元/年(儿科医生不低于80000元/年);住房(租房)补助100元/月,补贴时限为1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人员。
2、硕士研究生和获“住院医师规培证”者:试用期3个月内工资3060元/月(含中餐补助),试用期满工资4060元/月(含中餐补助)。工作满一年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相应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人员工资福利等不低于80000元/年(儿科医生不低于90000元/年),另增加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服务奖励2000元/月,50%为“递延支付金”(1000元/月,期限5年),服务满三年后按月递延支付,50%为“风险激励金”(1000元/月,期限10年),服务满十年后一次性支付;住房(租房)补助150元/月,补贴时限为2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人员。
3、博士研究生:试用期3个月内工资4060元/月(含中餐补助),试用期满工资5660元/月(含中餐补助)。工作满一年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按相应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人员工资福利等不低于100000元/年(儿科医生不低于110000元/年),另增加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服务奖励4000元/月,50%为“递延支付金”(2000元/月,期限5年),服务满三年后按月递延支付,50%为“风险激励金”(2000元/月,期限10年),服务满十年后一次性支付;住房(租房)补助200元/月,补贴时限为2年,限家在象湖镇城区外的人员。
4、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可以续签。凡取得上岗证和能独立上岗者,参照院内聘用制人员享受社保、公积金等待遇。
五、招聘原则
(一)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本科生不低于3:1的原则,硕士研究生以上为等额;
(三)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聘人员的原则;
(四)卫计委参与全程监督、指导的原则。
六、组织领导
成立瑞金市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家祥 市妇保院院长
副组长:张素芳 市妇保院党支部书记
成 员:王天赟 毛吉明 薛长贵 黄跃英 钟水莲
程志光 朱志东 许小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招聘的具体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程志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招聘宣传工作,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瑞金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招聘方案。
七、有关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科室要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