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高分范文完善司法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 阅读:1057 次 日期:2016-05-23 16: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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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媒体接连曝光了赵谋海杀人案、张氏叔侄强奸致死案等多起冤案,出现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不足、警察刑讯逼供、法院牵强宣判等现象,暴露出司法体系的不完善。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而且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建立公正司法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造成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造成警员采取刑讯逼供获取证据的现象频繁发生;其次,监管体系不完善,出现了公安机关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被监督者实际控制监督者的诡异现象,使得人民法院受到其他因素干扰,无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最后,缺乏正确的司法理念,公安、检察院及法院在明知证据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草率结案,一些法官对律师辩护不重视,采取疑罪从轻的错误观念进行审判。冤错案的发生对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司法公信力,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统筹规划,从完善法律体系、监管体系、转变司法观念等方面入手,完善司法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合法利益。

首先,健全法律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是冤错案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应完善刑事证据制度,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对采用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予以排除;另一方面,完善人权保障制度,严禁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证据,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辩护权、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同时,设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于在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执法规范化。

其次,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一方面,对现有监督体制进行改革,改变公安机关凌驾于司法机关的违宪现象,建立抵制法院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干预的有效机制,确保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实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进一步畅通发现冤假错案的渠道。同时,加强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设立网络、电话等举报制度,号召民众对司法过程中的违法现象进行监督。

最后,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变司法观念。通过开办讲座、展览及观看视频等措施对司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改变公安机关一味追求破案率及法院疑罪从轻的错误观念,引导司法人员树立重视物证、疑罪从无的司法观念。培养司法人员以人为本,将公民合法权利放在首位的思想。

建立公正司法体系是杜绝冤案的基础,是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更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步骤。为此,必须采取完善法律及监督体制、转变司法理念等多项措施并举的方式,从多个角度对司法体系进行完善,确保公民的合法利益。

简评:

本题是一道申论大作文写作题。所答以“完善司法体系建设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标题,立意准确,契合题目要求,凸显了行文的主旨,值得肯定。且整体行文涵盖了总结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方面的内容,有一个明确的行文重点,体现了一定的申论文章写作基础。但就你所答而言,还需要注意:

第一、部分内容存在重复叙述的问题。具体来说,所答第一段与第二段均涉及了危害方面的内容,且存在重复叙述的问题。建议加以整合,直接在明确问题之后简单涉及,进而引出文章的论点。这样行文的层次逻辑更为清晰。

第二、具体措施方面,一者,应注意措施论述的先后逻辑。就本题而言,建议能够是先从宏观认识的角度把握。即建议将你行文的第三点措施提前阐述,然后再阐述其他制度落实。毕竟,转变错误的刑事司法理念是其他措施能够落实的基础。二者,应注意原因分析与措施论证在逻辑上的对应性。具体来说,你原因分析更多是从“公安机关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这一角度把握,但在措施中却涉及了社会监督方面的内容,导致整体逻辑的不严谨。建议你要么调整原因分析,要么调整措施论述,使二者对应起来。另外,行文的论证不够充分,建议能够联系“广泛听取外界建议,共同防范冤假错案”这一方面的内容进行论述,当然,这一部分可以与“社会监督”方面的内容独立成一点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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