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室,只准带必需的考试文具,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三、考试开始后,考生要先在试卷及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及填涂姓名、考号。凡姓名、考号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错涂,以及在指定位置以外地方填写或填涂姓名、考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四、“机读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准考证号一律靠左填写,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水笔填写,否则试卷作废。
五、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室的,经监考同意可暂时离开考室,但必须由楼层监考人员陪同。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询问,但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漏印、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反扣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室,但不得将试卷和稿纸带走。
八、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计算器答题,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九、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笔试和面试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