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
天心区信访局文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史;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政府写作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②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综合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④热爱群众、信访工作,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责任心、亲和力,对群众、信访工作的性质特点有一定的了解;⑤专业是中文专业者优先,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①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 -5:00。②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满庭芳小区103-107门面;联系电话:0731—85898689;联系邮箱:txqwqgb@163.com。③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数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不予开考。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所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新进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4、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管理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区信访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天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天心区信访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