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桐庐县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技能测评)的考生。(具体名单请登录浙江省 录用系统查询(网址:http://gwy.zjhrss.gov.cn);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乡镇机关职位除外)。
2.时间:
(1)报考桐庐县森林公安局(桐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桐庐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桐庐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桐庐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职位入围体能(技能)测评的考生: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2)其它职位考生: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
3.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
4.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自行查阅浙江省 录用系统中2016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复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4)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
(5)通过资格复审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其中需参加体能(技能)测评的考生在完成测评后按规定发放。
咨询电话:0571-64212801,64601080。
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