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2名心理咨询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心理咨询师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疗服务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符合福建省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卫生行业规定。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专业。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资格要求:已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后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
2、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
3、聘用: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上午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第三医院人事科(新罗区小洋宝竹南路4号),联系电话0597—3291200。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时间:5月31日下午3:00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聘用方式:实行劳务派遣。
2、试用期2个月。
3、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按龙岩市第三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交缴“五险一金”。
龙岩市第三医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