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6年新疆 报考条件对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如何要求?
答:1.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小学、初中阶段岗位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3.普通高中阶段岗位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6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