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经开区、盐化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皖统考办〔20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统计工作实务;
(注: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合肥)。
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1年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三、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计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在全省范围内当年或次年仅供使用一次。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时间: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五、报考办法: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初级、中级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到县统计局报名。县统计局报名联系电话:4288428。
六、考点设置:今年我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的考点仍设在滁州。
七、考试费用:中级考试费100元,教材费124元,合计:224元;初级考试费100元,教材费74元,合计:174元;高级考试费100元。根据省局文件精神为鼓励高校在校生报考,凡报名参加今年初级资格考试的高校在校生,考试费全免。考生可持高校学生证或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证明到所在市统计局报名。
八、考试信息查询: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2013年度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教材可继续使用,应考人员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下载考试大纲,其中考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查询。
定远县统计局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