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乡市2016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阅读:653 次 日期:2016-05-26 09: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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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经湘乡市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4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6年湘乡市教师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2016年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9:00-6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3日9:00—6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 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21日9:00— 6月25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试考务费。

4、特别提示:

①报考人员请选择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同时,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所有有关招聘信息均在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②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③招聘专业的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招聘专业已明确到专业类别中所属具体专业的,按具体专业审查。

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局及所属机构、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⑤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在湘乡市同类考试中5年禁考、终身禁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⑥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填写完整、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五、笔试

教师类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教师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教师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教师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试题难度:高中、职高和初中 笔试试题为高考难度;小学教师、幼儿 笔试试题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难度。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

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教师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招聘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同意并报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科笔试成绩(即《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师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经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同意并报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教师类岗位面试为试教。

其他岗位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从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如体检有不合格或缺席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按规定程序、按时办理聘用及入编登记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安排到农村中、小学校的聘用人员实行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具体的分配去向及办法见《2016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附件3),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十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0731-56782729

湘乡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1-56771739

湘乡市教育局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2016年湘乡市教师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2016年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2016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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