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公务员引进范围:万州区外各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范围:万州区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九级及以下职员或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要求年龄以此类推,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及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